发布时间:2023-04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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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落户条件:
1、购房时间:
① 杭州经济开发区(下沙)、杭州高新开发区(滨江)、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;
② 江干、西湖、上城、下城、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 购房为准;
③ 萧山、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。联系老师 帮办购房落户 【电话微信同号】 叶老师: 18069763917
2、购房金额:
① 在上城区、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(含100万元);
② 经济开发区(下沙)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(含60万元);
③ 江干、西湖、滨江、下城、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(含80万元);
④ 萧山、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。
3、房子要全款付清,不能有抵押。
4、高中或以上学历。联系老师 帮办购房落户 【电话微信同号】叶老师: 18069763917

二、所需材料:
1、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《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》(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)。
2、落户申请报告以及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原件和复印件)。
3、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(原件和复印件)。
4、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。
5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、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。随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,应当提供《结婚证》(原件和复印件),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、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,(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)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(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,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)。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,出具《独生子女证》(原件和复印件)。
6、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。
联系老师 帮办购房落户 【电话微信同号】叶老师: 180697639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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