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-08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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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职称落户申请条件:
1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( 45周岁以下 ) 人员申请进杭落户的,应同时符合“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缴纳1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(不含补缴)的条件;
2、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条件,且人事档案在杭州人才市场管理;
3、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,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。
二、职称落户申请材料:
1、毕业证书;
2、户口本(或户籍证明);
3、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;
4、与现在杭就业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(聘用)合同(须在职)、一年以上居住证;
5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落户当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《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(个人专用》(缴费状态须显示已参保,已到账,且单位在缴),
6、在杭 ( 包括杭州市主城区、萧山区、余杭区、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) 无房证明 (《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》),其中已购房未交付的须另提供《购房合同》,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在杭无房证明;
7、身份证;
备注:
1、参保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单位名称须与在杭《劳动(聘用)合同》签约单位名称一致;
2、所获中、高级职称如需相应的佐证材料,请按市公安局的要求提供;
3、须符合年龄要求:中级职称 45周岁以下,副高职称 50周岁以下,正高职称 55周岁以下。联系获取杭州职称落户方案叶老师: 18069763917【微信手机同号】
三、职称落户注意事项:
1、以上申请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,同时备妥公安部门要求存档备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(原件提交审核后须退还当事人的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备案),
2、需经市 ( 区 ) 公安机关进杭落户审批人员 ( 持《户口迁移证》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 ) ,需填写《进杭落户审批表》,《进杭落户审批表》可到市公安局服务窗口或杭州人才市场服务窗口领取;
3、需通过就业调整(改派)进杭落户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,须先办妥就业调整(改派)手续,《就业报到证》须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签;《户口迁移证》迁往地址不是杭州市以及所载内容有涂改、修改的,须回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;
4、2015年 7月10日以后,各省公安派出所开具的《户口迁移证》必须使用新版 (《户口迁移证》右下角有“2015年印制”字样和“原住址”一栏所填具体住址后面加有“(城镇)"或“(乡村)”字样 ) ;
5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,进杭落户所需申请材料中的《户口迁移证》改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;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,须另提供学校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;
6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就业报到证》有效期一般均可顺延至毕业当年12月 31日止;
7、无房证明(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)由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出具;
备注:按照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精神,对通过系统可以查询并验证的社保缴纳证明、房产信息、居住登记信息可不提供,由公安机关直接查询打印留档。其余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去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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